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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纪委监委严格执纪问责 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发表时间:2019/09/27 09:30:27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潼关县纪委监委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建立相关制度和具体措施,把贯彻运用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与“四种形态”紧密结合起来,以学促悟,以悟促用,做到问在平时、追在点上、落在实处。真正让《条例》从“纸面”落到“地面”。

强化日常监督,让问责成为常态。今年以来,潼关县纪委监委持续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开展专项检查,严格精确,有效监督。开展扶贫专项检查,检查扶贫合作社13个,扶贫项目31个;节日期间值班情况监督检查30次;对城区7个学校开展违规征订教辅资料、违规收费监督检查;对6个单位进行公务接待、公车运行情况检查;向各镇(办)交办问题线索16条,并责令限期办结。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开展专项巡察,把权利关进制度“笼子”。紧密联系部门实际,从发现找准问题入手,重点抓住侵害群众切身利益、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进行分类处置,对于苗头性问题早念“紧箍咒”、早打“预防针”,对立即整改的问题边查边改、及时落实,对要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提出移交的意见建议。全力推进村级延伸巡察,提高村级巡察覆盖率。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已对32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8个党组织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5个党组织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巡察,3个村级党组织开展了延伸巡察。发现问题380个,已整改376个,移交问题线索59件,立案23件,党纪政务处分31人,其中科级3人。

规范办案程序,严肃执纪问责。规范执纪审查工作流程,采取建台账挂号交办、跟踪督办、办结销号、复核抽查等措施,不断加强线索管理,防止线索隐匿、瞒案不报、压案不查,不断提高初核率,立案率和结案率。今年以来,共处置各类问题线索219件,初核了结84件;立案132件,结案132件;给予党纪处分126人,政务处分51人。(潼关县纪委监委 郭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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