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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零容忍解决“灯下黑”


发表时间:2014/07/31 00:00:00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灯下黑”,顾名思义,就是指灯具下面的阴暗区域。古时灯具多用碗、碟、盏等器皿,照明时由于灯具自身遮挡,在灯下产生阴暗区域,这是一种简单的物理现象。引申到社会领域,意同“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涉及对监督者自身的监督问题。面对当前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以“专业眼光”紧盯“业内人士”,更加严格强化监督,更加刚性执行纪律,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

高举航标灯,坚守责任担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纪检监察干部应做严守纪律、改进作风、拒腐防变的表率。在反腐败力度加大、任务日益繁重的情况下,纪检监察干部只有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才能找准人格追求和理想航标,才有资格、有底气监督执纪、惩贪治腐,确保纪检监察队伍这艘“大船”不偏离“航线”。一要坚定信念,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自觉把个人追求与党和人民事业有机统一起来,时刻牢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正确看待利益关系和个人得失,用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要改进作风,切实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时常“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涤荡歪风邪气,树立昂扬正气。三要勇于担当,围绕落实党章确定的“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协助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落实“三转”要求,严肃执纪监督问责,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以反腐败斗争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点亮无影灯,加强监督制约。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纪律的守卫者、党内监督的执行者,更应主动接受监督,点亮限权督权的“无影灯”,全方位强化监督,避免监督者的监督权不受制约而成为新的腐败因素。一要强化内部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负责人主动抓的责任链条;对信访举报、案件检查、纠风执法和效能监察等关键岗位的纪检监察干部,要重点进行监督,防止以权谋私、以案谋私;干部监督室要发挥好职能作用,加大经常性管理教育和监督力度,并把有关情况记录在案,作为个人评先评优、年度考核、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二要强化职能监督。孟德斯鸠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去约束权力。”各级党委(党组)要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并积极支持人大、政协开展专项监督。各级检察机关、组织人事以及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依规对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监督,让“黑影”无所遁形。三要强化社会监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打破“神秘感”,尽量扩大党务公开范围,建立重大案件通报制度,运用官方微博、门户网站、微信平台等网络媒介,畅通纪检监察机关与群众的联系渠道,增进社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以内外监督合力聚焦纪检监察机关“灯下黑”盲区。

对焦聚光灯,规范权力运行。“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要强化法治反腐理念,严格履行程序,规范执纪行为,形成“多灯互照”的聚焦效应,搭建权力运行的“玻璃房”。一方面,要以程序促规范。程序先于权力。没有程序的规范,就没有实体的规范;没有程序制约的权力,必将导致权力的滥用。要围绕信访举报承办权、案件检查权、纠风执法权、案件定性量纪权、干部选拔任用权、资金资产处置权等环节,明确业务流程,强化过程管理,实现决策权、调查权、处分权、监督权的相互分离和制衡,防止选择性监督执纪、滥用自由裁量权等行为,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以严谨程序消除可能出现的公权盲区。另一方面,要以制度促规范。制度是对人性最有效的规范。当前,在信访初核、案件审理、党风政风监督等环节,以及办案工作的组织协调、线索管理等方面,都还存在制度缺陷。要加强顶层设计,在业务流程、管理制度、纪律要求等层面予以规范,明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风险清单,使执纪监督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当然,“徒法不足以自行”,要在增强制度执行力上下功夫,让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把权力管到边、管到位,真正把监督权力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拉响警示灯,严格正风肃纪。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正人先正己。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正风肃纪,对存在的“四风”问题,要敢于瞪眼、敢于红脸,以零容忍拉响惩处的“警示灯”,使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一要严明纪律。“师出以律,失律则凶。”打造反腐“铁军”,首先要严明纪律、约法三章。认真执行党章、行政监察法、廉政准则等,探索完善纪律规定,为更加严厉整饬纪检监察队伍提供有力依据。二要抓早抓小。治病于初始,治患于萌芽。要围绕贯彻八项规定精神,一件事情一件事情地抓,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搞好随机教育和警示教育,使问题禁于未萌、止于未发;对工作不主动、情绪低落以及“庸、懒、散、奢”等可能引发违纪违法问题的苗头,灵活运用组织处理、诫勉谈话、函询等方式,及时予以纠正,防止小错铸成大错。三要严格执纪。加大对案件查办、信访举报、执法监察、纠风治乱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泄露秘密、办人情案、干扰办案、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要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胆识和勇气,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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