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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发表时间:2021/03/20 12:45:24    信息来源 :县委巡察办     访问次数:

根据渭南市委、潼关县委统一安排,市委第四巡察组、县委第四巡察组从2021年3月20日至4月30日对潼关县检察院党组开展巡察。

市委、县委巡察组的主要任务是围绕“三个聚焦”,突出政治巡察。聚焦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要求情况,重点检査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做到“两个维护”情况;履行职能责任,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县要求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重点检査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情况;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重点检查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情况;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市委、县委安排需要巡察了解的其他方面问题。

巡察期间,巡察组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根据巡察工作要求,主要受理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主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以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活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关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交有关单位处理。

巡察期间,设专门举报电话:18091358908(受理时间: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邮政信箱:县委第四巡察组(县纪委监委东三楼),邮编:714399,电子邮箱:919985523@qq.com,同时在检察院大门口设置巡察组意见箱,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和进行监督。特此公告!

中共渭南市委第四巡察组

中共潼关县委第四巡察组

2021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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