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渭南市加快依法治市的步伐,通过严明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科学完善考核机制,立规矩、划红线严管干部,用制度“治官”“治权”,并在简政放权过程中建立权力清单,将市级行政机关的所有权力面向社会全面公开。
在干部选拔任用上,渭南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严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的暂行规定》,用“不得”、“不准”、“不能”等禁令性语言,从如何坚持好干部标准、如何遵循选人用人原则、如何把好选人用人主要关口、如何从严加强干部管理、如何落实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明确了“应该怎么做”、“不能怎么做”、“一旦违规如何追责处理”等约束性要求,为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提供了制度保证。
为了用制度“治官”,渭南先后建立财产申报备案和抽查核实制度,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情况作为确定拟提拔对象的必要条件,并按照20%的比例进行抽查核实,将结果作为干部能否任职的重要依据;制定出台《市委“约法三章”责任追究办法》,明确各项禁令,确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约法三章”三条铁律落到实处。与此同时,围绕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渭南及时动手,主动作为,重申和规范了领导干部个人执行婚丧喜庆事项提醒告知制度和实行领导干部出入国(境)行程向纪委备案制度等,向全渭南统一印发了《渭南市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操办婚丧事项提醒谈话备案登记表》和《渭南市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操办婚丧事项提醒谈话备案登记告知书》。此外,渭南还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干部“庸、懒、散”为官不为等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剑指”“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干部‘庸、懒、散’为官不为”、“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9个方面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
在依法治官的同时,渭南摸清“权力”家底,给“权力”做减法,换取群众满意度和政府服务效率的“加法”:首先通过对车辆注册登记、交通违法信息处理、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等权力实施改革,取消下放了部分权力给所辖县(市区),初步改变了政府职能的缺位、越位和错位现象;接着,再次下放包括教育专项经费审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备案、廉租房申请审核登记等l27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向下放权的同时,渭南先后制定出台《发展壮大全市社会中介组织积极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意见》、《向社会中介组织转移职能工作方案》及《转移职能目录》,重点将政府在“行业管理与协调、社会事务管理与服务、非基础性教育和医疗服务、技术服务和市场监督”等4方面的职能向社会中介转移,让政府购买服务成为渭南简政放权改革的重要标志。据了解,渭南对事业单位只管总量、结构和经费,具体人员的招录、管理和薪酬,均由用人单位在核定的岗位限额内自主决定。
截至目前,渭南市级政府累计向基层和社会中介组织下放、取消、转移经济社会管理权限1171项,并向全社会公布了市级行政机关“权力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