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香港大公报报道,据《了望》新闻周刊报道,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国家预防腐败局组织起草了《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在做进一步修改后,将很快下发。 近年来中央纪委全会都对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作出了部署,在排查廉政风险「全面防控」的同时,中央要求加强「重点防控」。 其一,要突出重点对象,把领导干部特别是掌握人事权、执法权、司法权、审批权、监督权等权力的领导干部作为重点对象,同时要加强对人、财、物管理等关键岗位的防控,切实规范领导干部的用权行为。 其二,要突出重点领域。抓好工程建设、土地出让、産权交易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以及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産等涉及民生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以预防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其三,要突出重点环节,按照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要求,探索科学分解和配置权力的有效方法,加强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其四,要突出重点任务,权力行使前重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和落实风险防控措施;权力行使中重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权力行使后重通过警示提醒、诫勉纠错和责令整改等手段,及时纠正偏差和失误,避免廉政风险演化为腐败行为。 中国监察学会副会长、北京大学廉政建设中心主任李成言表示,规范权力运行,最根本的出路还是走向法制化。 中国人民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毛昭辉教授分析道:目前整个制度的设计还是一种闭环系统,依托于纪检监察机关、党政机关来构建。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内容,在现有廉政风险防范机制体系框架里没有凸显得很清晰。他认为,反腐倡廉取得突破性进展,单靠纪检监察机关、党政机关是不够的,必须引入外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