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县教育局在城区新建添景苑小学和城北小学,扩建实验小学,岳渎小学正在筹建中,解决了农村孩子在县城入学难的问题;县住建局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和分配工作,全县1099户住房困难家庭领取到自己的新房号牌,即将入住新房;县农业局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为抓手,突出软籽石榴、花椒、樱桃等产业,全县特色水果面积3.76万亩,其中软籽石榴2.89万亩,产量达到6000吨,产值1.2亿元,同比增长114%……
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潼关县以问题整改为导向,坚持边巡边改、集中反馈、督导问责,切实发挥巡察标本兼治作用,积极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全面整改和纠正,巡察工作正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增强群众获得感,赢得群众认可。
强化政治担当扛稳抓牢主体责任
“使命在肩、决心如磐。”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是巡察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自开展巡察工作以来,潼关县委主动对标中央精神,自觉落实省委、市委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工作列入全面深化改革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在机构组建、力量选配、经费保障、宣传贯彻和制度建设、推动整改等方面强化组织领导,形成了“县委主导、书记主责、组长主抓”工作机制,有力推动了巡察工作稳步开展。在县委示范带动下,各级各部门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的政治意识普遍增强,巡察工作得到广泛的关注和重视。
县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中省市有关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多次在县委常委会、县委中心组组织学习了全国巡视工作会精神、全国市县巡察工作推进会精神等,深刻认识到巡察是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结合县巡察工作实际,县委不断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多次在县委常委会研究了巡察工作有关议题,县委书记坚持每轮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作出“见人见事”式点评,对落实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组织实施责任,及时研究巡察规划、年度计划、重要安排和工作部署。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带头参加巡察反馈,深入一线指导调研,听取情况汇报,督促推动问题整改,通过“专题听、逐个评、认真核、现场看”的方式,进一步压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责任。
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水平的重要途径,先后修订完善了《县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十七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级有关各部门工作协作机制》、《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工作职责》等19项制度。同时,为防止巡察报告定性不准、被巡察单位对反馈意见有异议等问题,巡察组在巡察工作中严格执行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制度,为巡察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提升巡察质量
“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扎实开展巡察工作。”县委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樊正学表示。
随着形势的变化和实践的发展,县委巡察工作与时俱进,积极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新要求,从一开始围绕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三大根本性、方向性问题,到“六围绕一加强”,再到新增加“三个聚焦”,定位越来越精准,指向越来越聚焦,作用越来越彰显。各巡察组将问题导向贯穿始终,并在实践中一步步深化。
巡察成效的取得,离不开方式方法的创新。县委巡察办探索推行“五问五看”工作法,使巡察工作有章可循。在个别谈话的过程中,做到“五必问”,即一问班子成员对事项决策程序是否清楚,二问对《党章》、两部《准则》、四部《条例》等党内法规重点内容是否清楚,三问党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否经常研究部署,四问班子成员是否落实“一岗双责”,五问党员是否知道个人应缴纳党费金额,并针对谈话对象及时调整询问策略,把问题弄清问明。在查阅资料的过程中,实行“五必看”,即一看单位会议记录,二看个人学习笔记,三看党费收缴账目,四看党委会议记录,五看会计凭证等,对涉及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的材料都认真细核,从关键细节中寻找突破口。通过“五问五看”,全面掌握被巡察单位的基本情况,找准问题线索,做到反馈问题有事实,督促落实稳准狠。
巡察出实招,利剑露锋芒。截止目前,全县已开展九轮巡察工作,完成对4个镇、1个街道、1个管委会、50个部门党组织(含5个国有企业)、19个村级党组织的巡察任务,本届县委巡察乡镇(部门)党组织达到76.7%全覆盖、村级党组织巡察达到68%,发现反馈问题问题1108个,提出整改建议739条,向县纪委移交问题线索108个,立案查处违纪案件18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8人,诫勉谈话22人,移送司法1件1人,挽回经济损失10.46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执纪效果和社会效果。
做实“后半篇文章”,保障巡察效果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重业务、轻党建,‘两张皮’现象突出”“重点岗位轮岗制度执行有欠缺,机关财务纪律不够严格”“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足”……在近期召开的县委第八轮巡察工作反馈会上,面对面指出的问题让在座的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脸红了。通过巡察“探照灯”,一些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被原汁原味摆到了台面上,这是潼关县落实市县党委巡察制度,切实发挥政治“显微镜”作用的缩影。“我们虚心接受巡察组提出的问题,这些问题反映出我们单位工作落实还不够到位,我们一定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认领,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抓紧整改。”
巡察能否起到震慑作用,关键在于巡察成果的运用。潼关县认真贯彻巡察成果充分运用的要求,压实责任,严把三个关口,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做实做好整改工作,保障巡察效果。
严把公示关。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被巡察单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通过电视台、网络等媒介,加大对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
严把整改关。紧紧抓住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要求各被巡察党组织建立“一单两账一制度”,排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一件一件销号整改,直至问题清单全部整改完结。同时,对突出问题线索挂牌督办机制,对被巡察单位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积极推动巡察成果的有效转化。
坚持标本兼治,以巡察发现的问题为导向,总结梳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坚持改立并举。在巡察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财务管理、干部考核等制度,健全完善组织、司法、信访、审计等部门与纪检机关的协调衔接机制,从制度机制上堵塞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截止目前,县巡察办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和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7个,制定和修订制度63项,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了巡察监督效果。
夯实工作基础全面提升自身建设
聚焦筑根基、打基础,潼关县委把推动巡察机构设置和专职干部配备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增强重视程度和工作推进力度。围绕组织保障,出台加强县委巡察工作实施意见,调整充实巡察队伍力量,形成县委负主体责任,巡察机构具体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支持配合的运作框架。在2019年的机构改革中,巡察组由原来的2个组4名编制人员增加至3个组6名编制人员,增设了1个巡察组。把好入口关,坚持按照“四个铁一般”的要求,严格准入标准,从敢担当、敢负责的党员领导干部中选拔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把政治强、作风硬的纪检、组织、政法、审计、财政等领域优秀干部安排到巡察一线,科学编组,切实发挥1+1>2的效果。
坚持两条腿走路,推动巡察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双提升”。县委将巡察干部培训纳入全县干部培训计划之中,先后举办了9次巡察干部业务培训,举办学习体会交流活动5次,并组织县委巡察干部参加县纪委监委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活动,加强政策法规和巡察业务知识学习,切实增强发现问题能力、谈话攻心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共培训巡察干部360余人次。选派巡察干部到市委巡察组挂职锻炼,直接参与市委巡察工作,在巡察实践中练就过硬的业务素养,成为巡察工作的行家里手。
打铁还需自身硬。县委巡察办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巡察干部的管理意见》和《巡察组纪律作风后评估制度》,探索建立巡察组内部制约机制,将巡察干部纳入全县纪检干部管理体系,强化内部管理。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每名巡察干部都签订廉政承诺书,明确巡察干部“八不准”,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树立了巡察机构和巡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参加巡察工作是一次非常好的锻炼机会,不仅开阔了视野,学到了本职工作外的很多业务知识,同时也深受教育,时刻铭记要坚守纪律底线……”曾参加过第五轮巡察的县纪委办公室干部谈了切身体会。
“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潼关县将在市委巡察办的精心指导下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质量和水平,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努力营造美丽幸福新潼关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