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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纪委从细处入手强化“一把手”有效监督


发表时间:2020/07/10 15:39:04    信息来源 : 潼关纪委监委     访问次数:

近年来,潼关县纪委监委持续加大日常监督力度,紧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通过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强化教育提醒等方式,不断强化对“一把手”精准有效监督,进一步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注重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每年初制定下发《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指标及任务要求》的通知,明确责任主体、职责内容和履责要求,严格按照“个人提、集体审、层层签、公开晒”的要求,制定各党委(党组)及其负责人主体责任清单,实现了镇(办)、县级部门责任清单全覆盖。

坚持科级党政主要领导纪检机构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制度。坚持做到每年都有新变化、每年都有新举措、每年都有新成效,抓牢抓实“访廉、述廉、询廉、评廉”等环节,不断增强“双述双评”的针对性、实效性、长效性,自2008年此项活动开展以来,共有18批119名科级领导向县纪委全会述廉述责。

推行党政“一把手”离任阳光交接制度。要求党政“一把手”离任交接时必须就任期内有关经济责任事项、重大工作事项、干部人事、个人保管使用的公有财物等事项进行阳光交接,并在《离任阳光交接书》上签字确认,保证了领导干部职务变动时“交得明白”、“接得放心”,2018年至今开展离任阳光交接39次。

严格科级领导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科级领导干部操办个人重大事项,必须事前向县纪委监委申报备案,如实报告操办事由、地点、人员和规格,由委机关分管领导对其重申纪律规定、进行提醒谈话,并由其写出承诺书;同时,县纪委监委对操办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一经发现有违规操办或大操大办者,从严从重处理,2018年至今共报告个人重大事项63人次。

大力开展多形式廉政谈话。一是在春节、端午等重要节假日期间,由县委、县纪委相关领导分别对各镇(街道)、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节前廉政提醒谈话,前移监督关口,吹送廉政清风,进一步净化节日风气。二是由县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对新提拔和交流重用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举行廉政考试,做到早打招呼、早敲警钟,把纪律教育作为必修课。

建立健全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全息收录科级领导干部个人基本情况、任免审批情况、问题线索处置材料、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材料等资料,实行一人一档、活页管理、动态跟新、专人保管、严格保密,做到科级领导干部廉政监督无盲区、全覆盖。

从严用好问责利器。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紧盯问责条例规定的十一种问责情形,严肃问责,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实现问责常态化,既查直接责任、又查领导责任,既查案件本身的问题、又查监督监管不力的问题,推动照单履职成为常态。2018年以来,共实施党内问责23起,问责党组织14个,问责领导干部15人;实施监察问责42起,给予政纪处分17人,组织处理42人。

(潼关县纪委监委 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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