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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出台十八届县委五年巡察规划推动巡察高质量发展


发表时间:2022/03/16 17:08:50    信息来源 :县纪委监委办公室     访问次数:

近日,潼关县印发《中共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22-2026年)(试行)》,对十八届县委巡察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规划》明确了巡察工作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始终把发现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坚持人民立场,贯彻群众路线,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规划》明确了目标任务,形成了今后五年巡察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在十八届县委任期内,将紧盯“三个聚焦”,对56个县委、县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人民团体,4个其他机关单位(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县政协机关、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4个镇,共计64个单位党组织实现巡察全覆盖;对28个村级党组织开展巡察,实现村级党组织巡察全覆盖。同时,机动开展专项巡察,每年适时在重点领域开展1-2轮专项巡察,不断延伸巡察“触角”,切实增强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规划》强调要强化巡察整改落实和整改成果的运用,认真做好巡察反馈和问题线索移交工作,提高巡察反馈意见的针对性、精准性。要健全完善巡察工作体系,严格配选巡察干部,完善巡察组长库、巡察人才库,加强对巡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畅通巡察干部晋升、交流渠道。

《规划》还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巡察机制、加强信息化建设和严格巡察纪律等方面,明确了巡察工作的保障措施。

目前,潼关县十八届县委首轮巡察已全面启动,4个巡察组已全部进驻10家被巡察单位,集中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常规巡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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