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颁布施行以来,潼关县纪委监委迅速传达学习,认真遵照执行,在贯彻落实上做足“文章”,聚焦监督执纪监察主业主责,力促派驻监督工作见成效。
抓实学习强本领。把学习《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纳入周三晚的“纪检监察业务大讲堂”,逐字逐句、原原本本宣读了该《规则》,并深入分析《规则》制定出台的背景,深度剖析《规则》蕴含的精神要义,深刻阐释《规则》条款的科学内涵。充分利用“潼关清风网”、“潼关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潼关清风”微信交流群等平台及时向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推送《规则》的相关知识,增强学习研讨的吸引力、影响力和辐射力。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好学习贯彻的“传送带”作用,到驻在单位积极宣传《规则》,督促驻在部门党组、机关及基层党组织利用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三会一课’等载体,主动学习《规则》,实现互促共进。
完善机制明职责。制定出台《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工作考核管理办法》,从管理权限、管理方法、管理制度、考核内容和方法、结果运用等五个方面加强和规范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制定下发《2022年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工作目标任务》,从6个方面排定20个年度工作任务,确保蹄疾步稳,落实到位。出台《潼关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潼关县派驻纪检监察组问题线索办理工作程序》、《潼关县纪检监察检举举报平台应用管理督办惩处制度》,规范了派驻机构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程序和检举举报平台应用工作,为派驻机构精准履职提供了制度遵循。
注重研判解疑难。建立定期归口联系工作机制,要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每月向分管常委汇报派驻工作开展情况,每季度向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专题报告工作,每年度向县纪委述责述廉一次。县纪委县监委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派驻机构相互交流监督方式方法、特色亮点措施,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现场解答工作中遇到的疑难困惑,及时了解掌握10个派驻纪检组工作推进情况,通过定期进行集中“把脉会诊”,不断补齐派驻机构工作中的“短板”。今年以来,已召开述职交流会议3次。严把考核奖惩关,围绕全年纪检监察工作目标任务,每半年检查考核一次,倒逼派驻机构聚焦主业、履职尽责。建立工作末位约谈、问责机制,对评议、考核末位的,县纪委直接约谈负责人,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纪检监察干部,严格问责追究,破解派驻机构“不想监督”问题。
履职担当敢监督。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按照《潼关县纪委监察派驻机构工作办法(试行)》要求,参加或列席驻在部门有关会议、重要工作和活动,紧盯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项目和资金监管使用、纪律作风等重点环节,从中梳理分析、发现薄弱环节和问题线索,发挥近距离常态化监督优势,同时积极参与六个专项整治。今年以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累计列席被监督单位会议201次,提出意见建议29条,开展廉政谈话346人次,开展纪律作风督查72次,监督“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83项,受理信访20件,核实问题线索1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