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潼关县纪委监委坚定实施生态立县发展战略,立足职责定位,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紧盯严查环保领域失职失责问题,以强有力监督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为打造黄河流域中游地区绿色转型绿色发展的先行区、全力建设“生态潼关”,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监督。县纪委监委把助力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纳入年度重要监督工作,不折不扣推进中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坚持以学促干,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与秦岭生态治理重要批示指示及中、省、市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有关精神,组织观看《一抓到底正风纪》警示教育片,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增强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强化教育培训、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我县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在环保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和水平。牵头制定出台了《潼关县生态环境保护问责办法(实行)》,切实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厉的问责倒逼各级党组织自觉担当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启动了对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以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暨秦岭生态环境整治专项巡察,持续推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强化监督检查,督促问题整改。聚焦中央环保督查组反馈问题、省委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成立工作组,由常委带队,深入镇、村,针对非法开采矿产、污水排放、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建筑工地渣土扬尘、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环保执法“一刀切”等问题,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开展生态环保专项督查检查累计40余次,提出整改意见建议30条,下发督查通报4期,督办函1份。印发了《中共潼关县纪委机关潼关县监察委员会潼关县人民检察院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积极推动纪检监察与检察监督衔接协作工作机制的构建。截至目前,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潼关县双桥河流域生态环境的3个问题、省委第二巡视组及市委联动巡察组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涉及纪委监委牵头的7个整改任务(含1个配合整改任务)、市委第五巡察组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指出的4个问题均已整改完成。
主动担当作为,严肃执纪问责。通过采取公布举报电话、接待群众来访等方式,并发挥信访民情直通车作用,加大对沿山镇(办)和厂矿企业的巡查走访频次,受理破坏生态环境方面的问题线索17件,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44件,建立了专门的问题线索台帐。持续加大问题查处力度,对在环保领域监督监管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失职渎职等问题,坚决追责问责。2019年以来,共立案6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0人,其中正科级干部5人(部门主要负责人4人),副科级干部10人,一般干部职工23人,其他人员52人,组织处理55人,问责党组织12个。在做好执纪问责的同时,坚持把“后半篇”文章做深做实,开展生态环保问题“以案促改”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注重发挥好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震慑作用,既拍摄警示教育片在全县轮流播放,又深入案发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增强敬畏意识,坚决杜绝县级部门之间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近年来,生态环保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呈现下降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