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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纪委监委奏好“三部曲”筑牢审查调查安全工作防线


发表时间:2022/11/01 17:35:34    信息来源 :潼关县纪委监委办公室     访问次数:

今年以来,潼关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关于办案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始终把办案安全作为审查调查工作的“生命线”,树立“无安全不办案”的理念,推动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2022年1月至10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20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3人,确保了审查调查工作安全规范运行。

传达学习强思想。对中纪委两个安全《意见》,省纪委监委关于两期审查调查安全事件的通报、关于审查调查安全的视频会议精神以及省纪委监委9月份集中检查审查调查安全有关情况的通报和领导讲话,市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审查调查安全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时向县纪委常委会和机关各涉案室传达学习,要求全体涉案人员将安全工作作为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的首要任务来抓,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安全的各项要求,充分认清审查调查安全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牢固树立无安全不办案,隐患就是事故的审查调查安全理念。

开展自查堵漏洞。要求机关各纪检监察室、各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认真学习中省市下发的关于安全方面的文件、事件通报等,举一反三,扎实自查,重点围绕开展“走读式”谈话事前、事中、事后的各个环节以及通报中指出的突出、重点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分类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措施、责任人,及时消除各类风险隐患,补齐短板,坚守安全底线。

压实责任固防线。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明确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对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审查调查工作的副书记对安全工作负重要责任,各纪检监察室、各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办案人员对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案件监督管理室承担审查调查安全监督责任,形成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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