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由潼关县纪委监委牵头的县委清廉潼关建设工作专班结合工作实际,先后制定了工作任务台账、任务落实专报、联络员联系、工作信息报送、清廉单元创建、督导检查考核六项工作制度,确保清廉潼关建设工作扎实推进。
一是建立工作任务台账制度。各牵头单位对照县委实施方案和清廉潼关工作专班年度工作要点,组织各配合单位,梳理、细化每项任务具体措施,建立工作任务清单,并及时更新工作进展情况。工作专班汇总各牵头单位任务清单,形成总任务台账。
二是建立工作情况专报制度。县委清廉潼关工作专班每年向县委报告一次清廉潼关建设总体推进情况,重大情况和重要事项专题报告。各项任务牵头单位每季度向工作专班报告一次重点任务进展情况,每年底报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重大情况和重要事项及时会商沟通,工作专班适时通报清廉潼关建设情况及其他有关情况。
三是建立联络员工作制度。要求每个责任部门各推荐一名党员干部担任本单位的清廉潼关建设联络员,明确协助单位负责人研究制定本单位清廉建设工作计划、协助单位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责任等7项工作职责,完善重大事项即时反馈制度、联络员工作会议等2项工作制度,适时开展培训,加强工作交流,建立考核机制。
四是建立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开办《清廉潼关建设工作简报》,及时了解各责任单位开展清廉潼关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和经验做法,督促各单位进一步增强信息报送的主动性,认真分析总结清廉建设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报送本领域本单位清廉建设工作动态或工作亮点等,明确报送内容和报送要求。加强考核,将各责任单位信息报送、录用情况作为年终清廉潼关建设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是建立清廉单元创建制度。围绕擦亮叫响潼关清廉建设名片的创建目标,提出“县委主导、系统主抓、单位主责、纪委主推”四项创建原则,建立党建引廉、责任促廉、制度固廉、文化润廉、监督保廉五大创建标准,开展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村(居)、清廉家庭六大清廉单元创建,实行一项创建一个牵头单位负责、一个方案实施,工作专班组织专门力量开展示范单位建设情况指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并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样板经验,形成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工作态势。
六是建立督导检查考核制度。工作专班成立督导考核组,由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与县委组织部、县委考核办对接协调,根据年度任务台账,负责清廉潼关建设的检查督导、考核评价工作。各牵头单位加强对各配合单位的督导督办,各配合单位加强对本系统、本部门、本领域的督导督办,层层传导压实责任,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推动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见效。
(潼关县纪委监委焦战鹏供稿 联系电话:0913-3822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