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为持续推动“清廉国企”建设走深走实,县委清廉潼关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督导检查组,对县域国有企业清廉建设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县国资中心主任主任郭耀琴、县纪检监察信息中心主任焦战鹏带领督导检查组,先后来到“清廉国企”示范创建点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责任公司和盐业专营有限公司,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调研等方式,围绕《潼关县“清廉单元”示范点创建考核细则》的项目内容,对“清廉国企”建设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特别是详细了解了党建阵地、清廉文化等情况,与县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赵天龙、县食盐流通服务中心主任焦建涛、县盐业专营有限公司总经理袁随亮进行交流沟通,对两个公司在健全组织体系、营造清廉氛围、丰富廉洁教育内容、完善制度机制等亮点给予肯定,并指出了工作中各自存在的问题。
检查督导组要求,一要正确认识清廉单元建设和示范创建的关系,全力推动清廉单元建设走深走实。建设清廉国企是建设“清廉潼关”的重要载体,是解决企业改革发展突出问题的良药名方,也是做强做优做大企业的重要保障。县国资中心要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和政治引领作用,推动组织好“清廉国企”建设;县属国有企业要正确认识清廉建设与工作业务之间的关系,廉洁和工作做到相融合、相结合,不断丰富廉洁教育活动,有效开展“五上活动”,全力推动清廉单元建设走深走实。二要统筹把握建设标准,激励推动创建示范活动深入持久开展。按照《关于做好清廉潼关建设示范点培树、不断深化“清廉单元”创建工作的通知》,坚持求真务实、质量第一,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全面对标对表“清廉国企”考评操作手册,逐一检视、查漏补缺、逐项推进。三要压紧压实岗位廉政责任。层层签署廉洁责任承诺书,定期开展企业内部清廉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对廉洁从商、依法依规经营制度和意识等进行督促整改,真正把清廉潼关建设任务落实到清廉单元中,持续调动创建更高标准清廉单元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潼关县纪委监委尼玛拉姆供稿 联系电话:0913-3822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