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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纪委监委机关党支部、县委巡察办党支部联合开展“学习先进模范、汲取奋进力量”12月份主题党日活动


发表时间:2023/12/08 10:25:45    信息来源 :潼纪办     访问次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形成争做先锋的浓厚氛围,以学习榜样精神为引领,引导广大党员学思践悟,12月4日上午,县纪委监委机关党支部、县委巡察办党支部联合开展以“学习先进模范、汲取奋进力量”为主题的2023年12月份主题党日活动。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全体党员参加,会议由机关党支部书记徐克同志主持。

活动中,全体党员听唱了十二月份主题歌曲《人民就是江山》,全体党员面向党旗,举行重温入党誓词仪式。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上海考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第一批主题教育情况和第二批主题教育安排时发表的重要讲话,领学了习近平《论党的自我革命》有关篇章,王琳姣同志和张思越同志进行了交流研讨发言。

太要镇司法所所长、荣获2023年“全国模范调解员”称号的罗刚同志以《心中有梦,眼中有光,脚下有路》为题目为全体党员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党课。徐克同志强调,我们纪检监察干部要以罗刚同志为标杆,学习他坚定理想信念、对党忠诚,牢记使命担当、为民奉献,坚守工作岗位,履职尽责,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高尚品质,在本职工作岗位上,恪尽职守、担当有为,锐意进取、埋头苦干,努力为潼关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活动中还举行了“党员先锋示范岗”授牌仪式,为魏志鹏、焦战鹏、冀忆、屈明华、孙丹阳、张宁、关颖等七名颁发了“党员先锋示范岗”标识牌,勉励获得“党员示范岗”的同志们,挂牌上岗,亮明党员身份,做好各项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求希望其他同志以“党员示范岗”为榜样,更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强化党员意识,加强党性修养,严守党员标准,坚持以知促行、知行合一,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在各自岗位中当标兵、做模范,用实际行动彰显共产党员的风采。

全体党员纷纷表示,要以身边榜样为引领,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初心使命,时时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为潼关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活动最后还进行了民主议事决策,安排部署市纪委第四蹲点调研小组督导问题的整改工作以及12月份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等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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