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潼关县纪委监委强化各项改革任务,认真贯彻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精心谋划,严密实施,狠抓工作落实,有力的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抓细责任,明晰改革任务。县纪委监委及时对今年的四项改革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责任领导和完成时限,建立了《潼关县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组2019年改革任务台账》,压实了工作责任,确保今年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统筹协调,抓好部署落实。严格贯彻中省市机构改革要求,坚持派驻全覆盖,结合我县派驻机构实际,制定了《潼关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持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1名县纪委副书记人选已上报市纪委研究。
拓宽渠道,加大巡察力度。县委巡察办积极开展县委十七届六轮巡察工作。对财政局、整顿办、工业园区等6个单位开展巡察工作,目前,财政局、工业园区、物资行业办、县直机关工委已完成进驻工作,正在形成报告,团委和整顿办已开展全面进驻。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按照省市巡察部门要求,制定印发了《县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严格程序,抓好安全文明办案。全面抓好监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制定出台了《潼关县纪委监委机关“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暂行规定》《潼关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试行)》,明确规定监督执纪工作全流程、各环节,促进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加大力度,深化改革成果。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充分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围绕精准扶贫、秦岭北麓环境整治、扫黑除恶等各项中心工作,强化监督职能,今年上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处置各类问题线索150件,其中函询了结1件,初核了结58件,立结案9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4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14人次,运用第二种形态95人次,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29人次;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3人次。 (潼关县纪委监委管董董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