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潼关县纪委监委迅速行动、认真履职,以“四个坚持”为抓手,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坚持思想引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落到实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省、市扫黑除恶斗争专项会议精神,对配合做好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取得实效。
坚持优化资源,规范线索处置。充分利用潼关清风网、纪检监察工作微信群等形式,广泛宣传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举报范围和内容,不断扩大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通过走村入户、明察暗访、现场接访等方式,广泛收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拓展线索来源,着力发现相关问题。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实行台账管理,专人负责,专项登记,及时梳理汇总,加强核查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立足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定位,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整治基层“微腐败”结合起来,紧盯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暴力拆迁等涉黑涉恶问题易发多发的行业和领域,紧盯村“三委”、镇(街道)基层站所及其工作人员,重点查处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工作推动不力等方面问题,重拳打击涉黑涉恶问题。
坚持协作机制,确保取得实效。加强与镇(街道)、政法机关的日常联系,建立与政法机关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做到信息互通,相互配合,做到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应收尽收,对政法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及时反馈,做到纪法衔接、协调推进,切实提高扫黑除恶和反腐“拍蝇”的整体性、协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