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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纪委以“四抓”求“四变”切实扛牢监督责任


发表时间:2017/12/15 11:37:09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今年以来,潼关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目标,突出追赶超越主题,坚持挺纪在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担当的行动扎实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改革抓“稳”----变直接参与为监督推动。整合内部力量,成立第二、第三纪检监察室,把75%以上的人员放在监督执纪问责和案件查办上,切实转变职能、突出主业。明确职责权限,要求镇(办)纪委(纪工委)书记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工作,县级部门纪检组长原则上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业务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硬指标、硬任务进行督查问效。改进监督检查方式方法,强化再监督、再检查、再执法职责,把重点放在“问题”上,把效果体现在“问责”上,围绕作风建设规定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等制度执行等方面开展再监督检查127次。

监督抓“责”----变单打独斗为联动作战。依据“量体裁衣、私人定制”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到县委每个班子成员,实行“一主体一清单”、“一人一清单”,并将县委层面“清单制”的做法进一步拓展延伸到全县各党委(党组)。目前,全县四套班子及5个镇(办)、98家县级机关部门和单位、622名班子成员,共制定责任清单754份。各镇(办)、各部门也积极负责推进所属基层单位制定责任清单,初步形成了县、镇(部门)、村(基层单位)三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体系。同时强化责任追究,对不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或履行不力的,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分等形式进行问责,推进管党治党问责常态化。截至目前,共实施党内问责22起,问责党组织10个,问责党组织、纪检组织成员18人;实施领导干部问责38起6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1人,组织处理52人。

执纪抓“源”----变惩治震慑为预防警醒。坚持一手抓惩处、一手抓预防,始终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作为重中之重,深入开展新修订颁布的两部《准则》、四部《条例》学习活动,积极推动党纪法规在基层落地生根。组织全县3000余名党员干部集中观看了《永远在路上》、《巡视利剑》等反腐警示教育片,对10起违纪问题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对10名乡科级干部和3起违规违纪典型案件在县纪委全会上进行了实名通报,增强党员干部对纪律和规矩的敬畏感,营造“不敢”腐的氛围。改进纪律审查方式,注重抓早抓小,先后对64余名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提醒教育,做到了早提醒、早预防,筑牢了廉政“防线”。

问责抓“热”----变问题焦点为执纪亮点。突出执纪重点,做到动辄则咎。集中整治基层“微腐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6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0人,对8起9人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有力地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全力打赢“助力仗”。由各分管常委牵头负责,成立三个专项治理小组,有的放矢,扎实推进,对发现的问题,放大尺度,顶格处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集中开展“五查四整三提升”纪律作风整顿,进一步解决干部队伍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提高办事效率。集中开展“公务消费支出”专项整治,发现并处置问题线索13件,立案查处1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2人,组织处理12人,下发限期整改函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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