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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纪委突出“六个重点”扎实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发表时间:2017/05/31 16:42:45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2017年以来,潼关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按照市纪委和县委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突出“六个重点”,统筹推进改革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成效。

细化责任清单,落实主体责任。修改完善了《潼关县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将县委层面“清单制”的做法进一步拓展延伸到全县各党委(党组),按照“一主体一清单”、“一人一清单”,分别设置任务指标,明确各层次承担的责任,逐一详述责任要求,细化责任清单内容,构建起了班子统责、一把手领责、班子成员分责的责任体系。县纪委加强对各党委主体清单的审核把关和落实过程的监督检查,推动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

建立巡察机构,启动巡察工作。成立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与县委组织部、县编办积极沟通协商,设立了正科级建制的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4名,同时设立县委专职巡察组2个,每组核定行政编制2名,明确了主要工作职责。制定出台了《潼关县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拟定了《2017年第一轮巡察工作实施方案》,为启动第一轮巡察工作做好了准备。

探索“统派直管”,夯实监督责任。联合县委组织部、县编办成立考察组赴安康岚皋县学习县级派驻纪检组“统派直管”工作,完成了对全县纪检监察组织情况的调研摸底,出台了《中共潼关县委关于开展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派直管”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计划结合部门单位性质、监督对象属性,按照“关联度相对较大”的原则,先行对教育局、潼关中学、职教中心、科协、科技局、文体局、广电中心单独派驻的纪检组进行整合,归口设置科教文综合派驻纪检组进行试点运行,为全面推广积累经验。

调整内设机构,增强办案力量。重新审定了县纪委监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通过整合、增设、重组、更名,新调整后的内设机构共11个,增加行政编制5名,目前,直接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业务的内设机构达到8个,占委局机关现有内设机构数的72%,其人员编制数占委局机关现有编制总数的72%,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力量显著增强。在内设机构调整中增设干部监督室,专司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监督工作。

加强组织建设,带活基层纪检队伍。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镇(办)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严格落实“两个为主”,坚持纪检组织负责人述责述廉、季工作例会小结、纪委书记谈心等制度,抽调3名新任镇纪委副书记到县纪委挂职锻炼,提升纪律审查能力。深入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严格工作规程,确保执纪审查依纪依规安全文明进行,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建立常态机制,推进作风建设。组织开展了“五查四整三提升”作风建设年活动,出台了《中共潼关县纪委2017年节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以法定节假日、重要事件(活动)、季度工作抽查为时间节点,采取各部门自查、县纪委明察暗访等形式,及时发现和处置违反“十二个严禁”要求、出现八类“节日腐败”等问题线索,坚持严查快处,推动全县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今年以来共开展午餐饮酒、公车私用、工作纪律等专项检查44次,下发整改函29件,监察建议书6件,责任追究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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