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纪委工作部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潼关县纪委采取“四项”措施,不断巩固党的十八大以来形成的良好作风和新风正气。
一是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及时召开集中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题安排部署会,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恪尽职守,挺纪在前,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充分发挥纪律审查的震慑作用和通报曝光的警示教育作用,保持反“四风”的高压态势不减,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
二是部门联动,拓宽渠道。根据各部门职能优势,强化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财政局、审计局、民政局等部门联席协作,及时发现和处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方面的问题线索,对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常态,推动全县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三是狠抓落实、注重成效。县纪委成立多个工作组,抽调各镇(办)、派驻纪检组骨干利用八小时之外和周末休息时间针对公务消费支出、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变异“四风”等开展专项明察暗访;同时,实行工作周报告制度,各镇(办)纪委、各派驻纪检组每周报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情况。
四是跟踪问效,严肃追责。对工作停滞不前、查案工作不力的镇(办)纪委、派驻纪检组,县纪委将对其进行提醒督导、约谈问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或对违规违纪问题压制不查、隐瞒不报、处理不到位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积极营造知耻知止、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