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潼关县纪委监察局以畅通信访监督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积极创新和推进纪委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为领导干部深入群众查民情、解民忧,人民群众直面领导倾民怨、诉民需搭建了一个面对面交流、心贴心沟通的平台,有效地解决了群众诉求。
一是突出载体运用。县政府在县信访接待大厅设立县级领导接待公示牌,并通过《渭南日报》等新闻媒体公示县级领导接访信息。县纪委监察局及各镇纪委在本单位醒目位置设立接访公示牌,公布领导干部照片、姓名、职务、分管工作、联系电话,及接访流程、上访人权力、义务等信息,来访群众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对号问诊”,自行选择接访领导。
二是突出服务理念。接访领导面对面与群众交流,听取群众诉求,现场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对属于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的,接访领导按规定时限及时安排调查处理;属于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的问题,及时交办,督促限时办结;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问题,向来访群众解释说明,信访群众确实有困难时,积极帮助群众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督促办理。信访问题办结后,及时向群众反馈处理结果,并填定了结表,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2015年,县纪委主要领导对因超时限未办结信访件的1名镇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
三是突出执纪问责。对受理的信访问题,认真落实三项机制,确保信访案件按期办结。一是认真执行首问负责机制,对点访的问题,接访领导坚持做到及时过问调查情况、过问反馈情况、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做到心中有数。二是严格执行快速处理机制,承办人人员严格信访案件的办理时限要求,做到快速受理、快速查处、快速反馈、快速报告,快速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三是严格执行责任追究机制,对接访工作不认真、办信拖拉、敷衍了事等使群众失去信任而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赴省进京集体访或严重社会影响的,县纪委严格按照信访责任追究制度,追究党纪政纪责任。2016年3月,县纪委对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他人进京上访的6名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
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的推行,畅通了信访渠道, 降低了信访成本,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心,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今年一季度,潼关被点名接访的领导干部6人次,受理群众反映问题5件,办结4件,有效理顺了群众情绪,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全办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