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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四措并举全力打造素质过硬的 纪检监察“铁军”


发表时间:2016/06/20 14:40:02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今年以来,潼关县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为着力点,采取四项措施,全力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纪检监察“铁军”。

化体制改革,“定位”聚能。一是健全机构设置,今年1月份印发了《关于推进全县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的意见》,在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3个单位分别派驻正科级纪检组;在县人大机关、政协机关设置副科级纪检组;在12个党委设置副科级纪委;在7个党群部门、7个政府部门、7个政府直属事业机构、16个事业单位、7个挂牌机构及公安局交警大队中设置副科级纪检组(监察室);在政府派出机构秦东管委会设置正科级纪工委(监察室);在3个党工委派驻副科级临时纪工委;将10个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进行归口管理。目前已向54个单位派驻了纪检组(纪委、纪工委),基本实现了派驻监督工作“全覆盖”。二是规范制度管理,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由过去的以部门领导为主改为以县纪委监察局领导为主,向县纪委请示报告工作,定期向县纪委常委会述职述责。三是明确职责权限,规范镇纪委书记和县直部门纪检组长工作分工,不再分管其他业务,专司监督职责,确保纪检监察干部集中精力抓主业,做好本职工作。

强化责任担当,“实战”练能。一是工作定期报告,注重落实。要求各基层纪检组织每周一向县纪委报告各自的纪律审查工作进展情况,在委局实行全员办案、干部包联案件制度,每个室每季度向委局机关必须提供1条有价值的、具有可查性的案源线索,每两天向委(局)主要领导汇报一次包联单位纪律审查工作进展情况。二是坚持考责并举,催生动力。在年初下发了基层纪检组织目标任务中,明确了全年的各项工作目标,重点加大了纪律审查的分值比重,要求基层纪检组织全年初核案件线索不少于3件,自办案件不少于2件,并与各单位年终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相挂钩,对于没有完成查办案件目标的,在各单位年终考核中要适当扣分。三是强化督促检查,逼出压力。各常委和联系室定期深入所包联镇及单位,督促指导其按时完成纪律审查工作任务,对于纪律审查工作进展缓慢长期没有自办案件的基层纪检组织,除进行系统通报、包联常委约谈提醒,利用半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检查的有利时机,及时进行督促指导。

加大教育培训,“充电”蓄能。一是学深党规党纪。抓好“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坚持周例会集中学习和主题发言制度,推进政治理论及业务学习常态化;委局班子成员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诚布公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狠抓自身作风建设,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举行《准则》和《条例》学习辅导报告会,进行《准则》和《条例》专题知识测试,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理论素质和政治“免疫力”。二是强化业务培训,举办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业务知识培训班,利用一周时间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内容涵盖“两学一做”学习辅导和纪律审查、查办案件程序、账务检查以及日常礼仪等实务,培训结束时,所有学员都接受了纪检监察知识测试,及格率100%,优秀率达67%;选派1名年轻同志参加全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业务培训, 6名镇纪委书记(纪检干部)、5名委局机关干部参加了市纪委举办的纪律审查业务培训;编印了15万余字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资料汇编》,全部免费发放到了全县每名纪检监察干部手中,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知识储备、纪律审查水平、监督执纪问责能力提升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强化机制创新,“立威”显能。一是推行了查办案件协作区制度,将全县6个镇划分为2个案件协作区,101个县直部门划分为6个办案协作区,每名纪委常委包联1个镇、10个部门,定期梳理问题线索,重点督办、限期办结,县纪委定期召开案件工作调度会,听取纪律审查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纪律审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认真落实“一案双查双报告”制度,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进一步强化了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动防范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三是出台了《潼关县纪律审查工作年度考评办法(试行)》、《纪律审查工作定期报告制度》,要求纪检干部认真履行执纪监督责任,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小官、小案、小事”,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今年1至5月,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共初核各类问题线索56件,了结27件,立结案2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9人,涉及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初核16件,了结6件,立结案1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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