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潼关县纪委组织全体委局机关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全文,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切实发挥表率作用,立即掀起《条例》的学习热潮,并认真做好《条例》的贯彻执行。
县纪委对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学习贯彻《条例》提出了明确要求:一要加强对《条例》的组织学习。要带头学、深入学、精细学,要充分把握问责主体、对象、方式方法,切实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二要准确把握。要充分认识《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在思想上绷紧遵规守纪之弦,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要加大问责力度。要聚焦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工作机制,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使《条例》真正成为转变工作作风、推动工作落实、促进工作再上新台阶的有力抓手。四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紧密结合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等方面工作,与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真正把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