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潼关县纪委成立6个检查组,分别由县纪委常委带队,深入全县各镇,县委各部门,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直各机关单位、各人民团体、县属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对今年上半年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是检查内容突出落实“两个责任”。按照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精神,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对半年检查内容做了大幅调整和完善,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检查的重中之重,更加细化和突出对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检查考核。对各镇、县级各部门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重点检查党委加强领导、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全面落实,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委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做好表率情况。对于落实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重点检查纪委(纪检组)日常及监督、执纪、问责等工作情况。
二是把严字当头贯穿检查全过程。各检查组按照半年检查的通知要求,把注重实效、找准问题作为检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开展工作,全面、准确、客观地反映真实情况。检查组成员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纪委对党员干部的要求,不接受被督查单位的吃请,严肃工作纪律和组织纪律,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检查结束后各组及时总结被检查单位工作特色和亮点,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形成书面督查报告向县纪委常委会汇报。
三是务实有效运用检查结果。检查结束后,根据综合分析检查情况,原汁原味向被考核单位进行口头反馈,及时予以提醒;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针对性的整改建议,形成书面意见,由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反馈,并督促被考核单位15日内报送整改方案,跟踪整改落实情况。通过重视检查结果的应用,进一步提高和强化了全县各单位的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巩固了已有的成果,有效推进了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