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化第八个廉政教育月活动,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监督,提高廉洁从政意识,潼关纪委不断完善“五个约谈”廉政教育提醒谈话机制,拧紧了廉洁自律“安全阀”,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
一是实行述职约谈。按照科级党政领导干部向纪委全会述廉年度计划,述廉之前,县纪委书记逐一约谈述廉对象,了解述廉对象所在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自身廉洁自律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高述廉认识,完善述廉内容。
二是实行交接约谈。对新任职的科级领导干部,纪委、组织部门进行任前谈话的同时,县纪委重点针对新任职的党政“一把手”建立了重大工作事项阳光交接办法,交接之前,由县纪委书记或副书记对离任领导干部和接任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保证了领导干部职务变动时“交得明白”、“接得放心”。
三是实行信访约谈。根据群众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发现的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履行职责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尚不够纪律处分的,由县纪委书记或分管副书记、常委对其进行提醒约谈。谈话人帮其分析原因,要求约谈对象限期认真整改,把可能发生的腐败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是实行训诫约谈。对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全县科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在宣布处分之前,由县纪委书记对其进行诫勉约谈,对受到党政纪处分的科级副职领导干部,在宣布处分之前,由县纪委副书记对其进行诫勉约谈,做好思想教育和政策解释工作,促使其放下包袱,振作精神,改正错误,努力工作。
五是实行考评约谈。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对各镇、部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对综合考核得分低于70分的镇、部门一把手,由县纪委书记进行履职约谈,促使其落实“一岗双责”。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对各镇、部门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排名靠后的,由县纪委副书记约谈镇纪委书记、部门纪检组长,推动了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