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潼关县纪委紧紧围绕“三转”要求,拓宽渠道、创新方法,从教育、培训、管理、落实入手,不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促使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将力量向主业回归、工作向主业聚焦,努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抓培训,提高履职能力。5月份,县纪委组织全县1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在县委党校进行了为期2天的集中培训。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惠建军,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田明星亲自授课,内容涵盖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三转”以及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掌握的党纪条规和查办案件工作技巧等,着力培养锻炼纪检监察干部善抓主业、会抓主业的能力;组织全县百余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纪检监察知识测试,测试成绩作为全年考核依据之一;根据省市纪委培训要求,选送4名人员先后到井冈山、杭州培训学习中心参加了由中纪委组织的培训,选派2人参加了省纪委组织的网络舆情信息培训,积极参加市纪委组织的各类培训。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进一步拓宽新视野,汲取新知识,适应新常态,促进履职能力的提升。
抓管理,提高办案能力。围绕深化“三转”,聚焦中心,在增加查办案件机构、人员、经费、办案设备以及精简议事协调机构的基础上,着力提升依纪依法办案能力。一是县纪委主要领导坚持靠前指挥,全程参与案件查办。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整合公安、审计、检察院的力量,形成办案合力。二是严格落实“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间、定责任、包结案”的办案责任制,实行查办案件常委包联负责制,每名常委联系1个镇和8到10个部门。实行案件查办月通报制度,对长期没有自办案件、办案工作靠后的纪检组织,县纪委进行约谈。三是对受理的信访件、初核案件,按照县纪委常委包联部门,明确到常委、到室、到人,限时办结,把机关人员全部推向办信办案工作一线,形成“人人能办案、保证质量办铁案”的机关全员办案局面。
抓落实,提高监督能力。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工作的意见》,把全县党政领导干部以及镇、部门工作人员和农村“三委会”人员全部纳入监督范围,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情况、作风建设情况以及县委认为需要监督的其它事项全部纳入监督内容,明确了重点抽查、全面检查、明察暗访等监督方式。每个纪委常委包联1个镇和12至15个部门,不定期深入包联对象,检查情况、听取汇报、督办落实。
抓教育,提高执纪能力。以“三严三实”为要求,以“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为标准,把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贯穿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始终,把“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变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共识和自觉行动。组织开展了《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学习活动;举办了纪检监察系统“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课;深入开展学党史、学国史、学宪法、学业务、读经典“四学一读”活动,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理论素养、党性修养、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推动学习型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先后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到陕西省富平监狱、习仲勋纪念馆及渭华起义纪念馆参观,接受警示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激情和活力;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防“灯下黑”,全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