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潼关县纪委建立联系基层、联络农户、联爱干部“三联”制度,带头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践行“三严三实”,推动了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一是联系基层。实行纪委常委和委局各室包联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制度,每名常委、每个室联系1个镇和8到10个部门,每2个月深入包联镇集中检查指导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季度深入包联部门集中检查指导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对各联系单位案件查办、信访办理、作风效能建设、村(居)监督委员会建设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等。对包联单位(镇)发生的严重腐败案件的问题,对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发生问题不报告、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的问题,在追究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同时,也要追究包联人的监督责任。
二是联络农户。以全县开展的“走村入户、问计于民”活动和“三个一”活动为载体,委局每位干部包联一户群众,每月1日—5日,进行电话或实地入户走访一次包联群众,并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及时转办相关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向群众进行答复。每月10日前检查一次包联干部走访记录情况。截止5月底共征求意见建议15件,已协调解决12件,其它短期内无法解决的问题也都给群众进行了答复。
三是联爱干部。建立纪检监察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纪委书记与班子成员之间一月开展一次谈心活动,班子成员与室主任之间两个月开展一次谈心活动,班子成员和室主任与一般干部之间三个月开展一次谈心活动,达到了沟通交流、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