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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四个重点、四个强化”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发表时间:2015/03/20 00:00:00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今年以来,潼关县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结合村级综合改革和换届工作,“四个重点”着力,“四个强化”入手,全面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以明晰责任为重点,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年初,县纪委与各镇党委书记、镇与村社区支部书记签订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同时明确村居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协助镇纪委书记履行好农村党风廉政工作监督责任。县纪委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包联乡镇制度,不定期深入镇村指导监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夯实了工作责任,为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保障。

二是以农村基层干部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廉政教育。以送《杨震故里清廉潼关》书籍、《小官大贪》警示教育碟片为载体,深入开展廉政宣传进农村、进社区活动;以“学习党纪法规,营造清廉民风”为主题,集中开展一次“基层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广场示范创建活动;结合村级综合改革和换届工作,对换届后的农村基层干部集中开展一次党纪法规培训活动。

三是以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为重点,进一步强化村务公开。要求镇村全面落实民主决策制度、“四议两公开”制度以及农村基层领导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等。加大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力度,应公开的事项及办理情况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低保、扶贫救灾救济款物发放重要事项,必须及时进行公开。镇村务公开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到各村督查村务公开工作一次以上,对不按要求进行村务公开的村,由镇纪委对支部书记及负责人进行谈话,限期整改。

四是以维护群众利益为重点,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针对群众反映的涉农补贴资金、民政救灾救济资金、退耕还林资金、危房改造资金的热点问题,县、镇纪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惩治力度,有群众举报就查,检查过程中发现就查,重点查处乡镇基层党员干部在征地拆迁、工程建设、农村“三资”管理、惠民惠农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以及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中的腐败案件,查处吃拿卡要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对典型案件及时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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