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潼关县纪委切实履行“三转”职能,突出主业主责,三措并举,强化直查快办职能,加强信访案件查办力度,提升办信办访效率,充分发挥了信访举报在惩治腐败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助推了党员干部的勤廉建设,消除了基层不稳定因素,为潼关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环境。
领导重视,准确把握信访举报工作方向。潼关县纪委领导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工作,把信访举报工作作为纪检监察各项业务的基础来抓,始终坚持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亲自抓信访举报工作制度,信访线索排查制度和领导接待来访群众制度。纪委书记亲自批阅信访件,对重点信访件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亲自抓,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具体抓,信访室负责落实的模式,对信访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了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
完善制度,规范信访工作流程。按照《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和《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要求,制定了《关于规范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件管理暂行办法》,实行“信访件归口管理”,建立了信访举报统管制度,即办公室、综合室等部门所受到的投诉举报件统一交委局信访室登记,送主要领导批阅,再进行承办、转办、催办,力求散件集中,避免信访件流失,同时做到严格保密纪律,严把备案登记关、审阅签批关、核查督办关、报结审核关。
全员办案,真正实现直查快办。潼关县纪检监察机关与时俱进改变查案思路,创新办案机制,实行全委办案制度,开创全员参与、合力办案新格局,打破各室界线,对受理的信访件、案件,按照县纪委常委包联部门,明确到常委、到室、到人,限时办结,把机关人员全部推向办信办案工作一线,对经济类重大案件委局领导直接牵头办,疑难信访问题纪委常委带头亲自办,基层信访案件案管室、信访室负责督办,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优先办,保证了在手信件、案件得以及时、迅速、有效的调查处理,避免办拖拉案,真正实现直查快办。
2014年至今,潼关县纪委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网络举报和上级转办共146件,核查信访件146件,核查率100%。通过全委办案,有效打造了信访举报问题直查快办快速通道,提升信访举报核查率,达到了化解信访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目的。同时,实行上下联合办信机制,调动各镇纪委解决信访问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有效减少了群众的重复访、越级访,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