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潼关坚持教育、监督、惩处并重,不断强化作风建设,努力打造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新常态。
注重教育预防,作风建设职责明确化。积极实施县纪委常委包联工作制度,各常委与主管科室每2个月深入包联镇、每3个月深入包联部门集中检查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单位的一些重要事项进行监督,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在《潼关手机报》开通“廉政之窗”栏目,每周发送反腐倡廉方面的信息不少于两期,在县电视台开设“廉政访谈”栏目,加强对全县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印发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读本500余册,进行了“两个责任”知识测试,全县200余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签订了责任状,明确了工作职责,促进了工作落实。
注重日常监管,作风建设工作经常化。认真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明确督查任务、工作职责及纪律要求。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整排办等科室,定期不定期的对各单位干部在岗履职、工作作风及辖区各类酒店、农家乐、黄河风景区及高消费娱乐场所等公款消费情况进行集中督查。抓住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对公车私用、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款吃喝等问题进行明察暗访,并与华县、华阴市等周边县市纪委实施异地交叉检查,提高震慑力。同时,围绕县委、县政府2015年工作要点,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线索,解决实际问题。今年以来,全县共开展明察暗访19次,发现问题15个,现场纠正问题6个,集中下发明察暗访问题整改函9件,办结率100%。
注重责任追究,作风建设效果明显化。始终保持对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有群众举报就查,发现就查,露头就查,做到“六个坚决查处”,坚决查处中央巡视组、省委巡视组、省市纪委交办的案件;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的案件;坚决查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党员干部违纪案件和督办案件;坚决查处重复信访举报、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坚决查处各镇基层干部在征地拆迁、工程建设、“三资”管理、惠民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腐败案件;坚决查处吃拿卡要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2014年以来,全县共免职处理3人,党纪处分51人,政纪处分36人,涉及科级干部20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5万余元。
注重制度建设,作风建设机制长效化。要求全县各镇各部门以积极预防、系统治理为重点,制定和完善经费管理、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公车管理、工程项目招标等方面的制度;坚持抓早抓小,对作风建设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完善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制度;完善作风建设考核机制,把作风建设纳入全县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表彰奖励、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健全作风建设群众评价机制,继续深入开展“规范执法优质服务”创评活动,开展“面对面三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开展电话满意度调查活动,开展县镇村三级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创建活动,使良好作风养成变为习惯、形成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