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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五步骤扎实开展述廉活动


发表时间:2014/11/18 00:00:00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潼关县自2008年下发《潼关县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向纪委全会述廉实施意见》以来,坚持五个步骤走,扎实开展述廉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全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落实。

1、合理选定述廉对象。述廉制度规定,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在一届任期内至少向县纪委全委会述廉1次。在实际工作中,主要选择任职时间较长、群众关注度高,权力相对集中的重点部门、热点岗位上的主要领导。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后,将述廉对象名单在县电视台及潼关清风网公示7日,接受群众监督。同时,按照程序向述廉对象下发通知,要求其认真撰写述廉报告,制作幻灯片,并做好接受评议的相关准备工作。

2、严格审核述廉报告。述廉对象在撰写报告之前,要采取与班子成员、机关干部、下属单位负责人谈心等多种方式,诚恳听取多方面意见建议,通过个人找、群众提、组织点,全面掌握本乡镇、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现状和个人应尽的职责,在此基础上,反思自查,撰写述廉报告。报告要实事求是,不夸大成绩,不隐瞒问题。县纪委对述廉报告严格审核,定位不准不通过,主题不明不通过,内容不全不通过,查找不出问题不通过,整改措施不得力不通过。

3、做好廉前调研察访。在召开述廉大会之前,县纪委邀请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委员等深入各述廉对象所在单位及其服务对象中,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个别谈话、审查述廉报告、观看幻灯片等形式,全面了解述廉对象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和廉洁从政情况,并现场提出意见建议,为准确评议和开好大会做充分准备。

4、精心组织述廉大会。述廉大会分述廉对象述廉并同步播放幻灯片、现场质询、现场评议并公布结果三个环节。大会由县纪委常委会主持召开,全县党政“一把手”、纪委委员、各界代表百余人参加。与会的各界代表、纪委委员通过听取述廉对象的报告,根据访廉、审廉发现和掌握的问题向述廉对象现场质询,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述廉对象个人廉洁自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廉促勤三方面情况进行民主测评,现场公布结果。

5、及时巩固述廉成果。述廉大会结束后,县纪委本着对述廉对象高度负责的态度,将测评结果及所提意见建议归纳整理,一要将述廉报告、廉政走访、测评结果等记入干部廉政档案,作为干部提拔重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二要以书面形式原汁原味反馈述廉对象,要求本人在班子会上通报,对于意见建议逐条研究;三是纪委建立述廉对象问题整改台帐,实行销号管理,要求述廉对象在一月内上报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作为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截止目前,全县先后有69名科级党政领导向纪委全会进行了述廉,现场质询问题188个,落实各界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84条,制定出整改措施72条。

(潼关县纪委监察局韩晓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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