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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前10个月三公经费支出同比减少22.3%


发表时间:2014/12/05 00:00:00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今年以来,潼关县不断深化“八项规定”落实,积极采取措施,严控“三公经费”,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硬化预算约束。制定了《潼关县“三公”经费预算决算管理办法》,预算执行中一律不予追加“三公”经费预算,因特殊原因确需要追加的,由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管理办法》对单位因公出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和公务接待进行了详细规定。

二是阳光公开运行。制定了《潼关县预决算信息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管理工作制度》,通过政府网站、财政部门网站、各单位网站对“三公”经费支出予以公开。“三公”经费全县支出总额和各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已通过部门网站对外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对各单位月初向财政部门报送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随机检查,主要查看是否存在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是否存在以其他形式向下属部门和企业摊派、转嫁“三公”经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据财务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2014年,全县“三公”经费管理工作成效显著,前10个月累计支出776万元,同比减少22.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16万元,同比减少20%;公务接待费360万元,同比减少24.8%;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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