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潼关县水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工作的意见,以打造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水利干部队伍为目标,以推进作风建设为主线,以强化制度执行为基础,连环出招,打出作风建设预防警示教育组合拳,进一步严肃了组织纪律、规范了干部管理。
该局通过召开会议、宣传教育、下发通知、氛围影响等方式,重申中央八项规定中“要厉行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和中纪委六项禁令中“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的规定,重申潼关县委、县政府、县纪委有关文件精神,做到“四明确”。一是明确报告内容,干部职工婚丧喜庆办理要限定在直系亲属范围之内,“丧事过三年”、“寿宴”、“完灯”、“乔迁”等事项限定在近亲属范围之内,不得扩大范围;二是明确办理要求,做到“八个严禁”,即严禁超范围邀请、严禁广告宣传、严禁变相办事、严禁大操大办、严禁公务人员参与操办、严禁公款送礼、严禁收受钱财、严禁庸俗迷信活动;三是明确报告受理原则,做到“谁主管、向谁报告”,严格贯彻分级负责制;四是明确报告执行程序和方式,严格执行及时报告、当面送达、提醒告知、执行回复等流程,从而有效解决奢靡攀比之风,让干部职工从繁琐的事务及宴请的负担中解脱出来,轻装上阵,聚精会神搞好本职工作。
同时,该局还对干部职工请销假做了严格规范,做到“四个严格把关”。一是严格把好事项关,核实事由,对未在审批范围内的请假不予批准,控制总量,申请请假时要详细报告已休假、请假情况,超出定量要求不予批准;二是严格把好审批关,严格按县两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请销假制度的通知》,做到逐级进行审批,与以往不同的是要求凡参加上级有关会议、考察、培训等,在报批时应附相关文件,凡病假应附相关证明;三是严格把好纪律关,严禁擅自离岗、擅自超假等行为,外出必须填写去向登记表,对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的,按照相关纪律规定给予处理;四是严格把好待遇关,严格按照省厅相关文件精神执行干部职工请假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津贴补贴标准,严格依照《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对旷工和因公外出或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人员相应扣除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