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切实加强对警车使用的规范管理,4月24日,县纪委组织公、检、法、司、交警等警车管理使用单位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就进一步严肃警用车辆管理纪律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相关单位“五一”节前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警用车辆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是否有非警务人员驾驶警车的问题;是否有公车私用,警车从事非警务活动的问题;是否有无牌照警车上路行驶,冒领、转借、挪用、套制、伪造、涂改警车牌证的问题;是否有非正常出警办案,警车在宾馆、饭店、歌厅等公共娱乐场所停放的问题;是否有出借、转卖警车的问题以及报废警车没有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的问题。
会议要求各警车使用单位必须切实加强对警用车辆的规范管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本单位所有警用车辆(包括已经报废或处理的)全面排查摸底,如果发现有上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特别是对排查出来的出借、转卖警车的问题,必须追根溯源,彻底消除隐患,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县纪委、监察局将加大督查力度,凡工作中发现或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经查证属实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视其情节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