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工作,潼关县财政局从执行八项规定入手,采取五项措施,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是局班子成员模范带头。局班子成员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以及上下班、请销假、保密制度等工作纪律,带头摒弃特权思想,反对“四风”问题,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全体干部职工做好标杆,当好示范。二是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在机关办公楼大厅公开局领导接访公示牌,增设投诉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投诉。三是改进会风、文风。必须开的会力求开小会,开短会。通知、任务类会议以电话短信的形式通知传达。同时,加强对工作的督促检查,布置下去的工作要求责任股所跟踪检查,统筹安排,确保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四是提升机关效能。对于机关个别存在的自由散漫现象,由纪检监察室会同办公室加强监督检查,随时抽查上班期间工作作风情况、上下班制度遵守情况、服务群众满意情况等,每周在全干会上进行点名通报,以此督促提醒干部职工。五是完善制度,持之以恒地执行好、落实好。先后修订了学习、请销假、考勤、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机关内部制度,出台了《项目资金预审制》、《财政支出管理办法》等资金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和监督干部职工的行为,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