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增强工作的针对性、计划性和实效性,近期,潼关县纪委全面推行“挂号督办制”台账式管理制度。督办内容分全年岗位目标任务和日常临时性工作任务两部分,实行“编号制”建账、“挂号制”查账、“销号制”结账的办法进行管理。一是由委局办公室和廉政室分别建立全年岗位目标任务和党风廉政建设管理总账,委(局)各室、部门纪检组、乡镇纪委及相关单位结合自身业务建立明细账,细化到人。二是按照工作进度要求,对编号建立的工作台账进行督办查账,已经完成的,及时进行销号结账。三是对任务推进缓慢、工作质量不高以及可能影响任务按时完成的其他情况,进行重点挂号督办,经请示主管领导后,可下发督办函限期整改,对实绩突出的通报表扬。台账管理和落实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考核,作为评先创优的主要依据。
目前,县纪委围绕“八项规定”落实、半年党风廉政建设、矿山综合整治、重点项目建设、“三公”经费管理等重点工作任务,先后开展专项督查12次,下发督办函46份,有效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