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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四化”助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发表时间:2013/12/02 00:00:00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为解决制度落实不到位、村务管理不规范等农村突出矛盾和问题,潼关县实施“四化”,加强村级事务管理,对规范农村干部行为、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更好地服务农村改革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村级决策民主化。严格落实涉农资金和重大事项民主决策、“一事一议”、“四议两公开”等制度,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擅自实施;擅自实施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构成违纪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教育管理制度化。认真贯彻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农村党员干部行为。健全村级各项管理制度,完善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制度,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认真受理涉农信访举报线索,严格落实点名接访、干部下访和领导干部包村等制度,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村务监督规范化。健全完善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公开率达100%。村民监督委员会全面规范运行,切实履行职责。严格落实土地审批出让、环境保护、资金拨付使用、“一卡通”补贴发放等制度。建立健全支农惠农资金管理、村干部离任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保障各项资金、政策落实到位。

便民服务常态化。建立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对民生问题以及矛盾纠纷实行“集中受理,一站式服务”。建立全程代办制、公开办事制、干部轮流坐班制等制度,将村级服务室办理事项、内容、流程等全部上墙公示,对群众委托的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即办、承诺时间办和告知不能办等形式,做到了“事事有答复、件件有着落”。

(潼关县纪委监察局韩晓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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