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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严格规范入企检查行为


发表时间:2013/08/23 00:00:00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潼关县从抓制度落实入手,狠抓制度执行力,严格规范入企执法检查行为,努力营造优良、高效、服务的投资发展软环境。

严格入企执法检查备案登记相关规定。潼关县将入企检查范围扩大到企业、个体工商户和项目建设单位的各类检查活动;执法单位的检查活动必须在县纪委监察局备案,注明检查的法律依据、时限、项目和内容等,备案后方可进行检查,否则将受到纪律处分;工作人员入企执行公务必须在企业进行登记,并严格遵守《潼关县行政执法部门入企检查“十不准”规定》,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县委相关纪律要求;县纪委监察局对入企检查严格把关,对企业进行不定期回访,对违反规定入企检查规定的,一律从快从重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夯实投资环境治理工作责任。要求各乡镇,特别是政法系统、行政执法部门认真夯实工作责任,严厉打击破坏投资环境行为,多做支持项目发展的事,特别是要坚决打击基层干部非法阻挠工程建设、高价强揽工程等非法行为,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努力营造一个让群众安心、投资者舒心的法制环境。同时,迅速对今年以来已经开展和将要开展的检查活动进行自查整改,切实解决行政执法检查过多过滥的问题,减轻企业负担。县纪委监察局将对严重影响、破坏环境建设的人和事,严格责任追究,在处理上下决心、下重手,切实解决一些部门、乡镇环境建设和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潼关县纪委监察局杜永奇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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