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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安排部署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


发表时间:2013/08/29 00:00:00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近期,潼关下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及具体实施意见,《通知》要求:自文件下发之日,全面停止新建党政机关楼堂馆所,严格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严格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

县上成立县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要求投资主管部门进一步完善审批程序,建立健全审批责任制和内部监督机制,对违规审批等行为要严肃处理。财政部门要严格公共财政预算管理,对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的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一律不得下达财政预算。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严格土地供应管理,对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的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一律不得供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的监管,并制定相应的标准和工程消耗量定额。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要完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定期组织督促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督促落实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审计部门要加强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的审计监督。同时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实施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该项工作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检查整改三个阶段实施,对不如实上报、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的,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潼关县纪委监察局袁秋池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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