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县级重点项目的监督,潼关县纪委监察局结合工作实际,对县双桥河重点段防洪工程、渭河潼关段堤顶道路铺筑及绿化工程等8个重点建设项目派驻临时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
临时纪检组人员由县纪委选派,依纪依法对全县重点建设项目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廉政勤政等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同时县纪委要求督查过程中严格落实“八项规定”,派驻临时纪检组不得参与被派驻单位其他日常管理工作和经营活动,不得在被派驻单位领取任何形式的福利、补助,不得接受宴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派驻人员实行回避原则,对于被派驻单位相关人员有近亲属和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被派驻人员须主动申请回避。对派驻人员在工作中不能正确履行职责的,及时予以调整;在工作中严重失误、渎职、违法违纪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项目建设完成后,临时纪检组即予撤销。
自实施派驻临时纪检组以来,8个派驻临时纪检组采取参加项目建设有关会议、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紧贴工程一线,加大监督力度,重点对建设项目的审批与前期准备、工程招标、土地使用权、城乡规划管理、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等方面进行全程跟踪监督,确保了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运作合规、资金安全、工程优质、干部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