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潼关重点项目建设步伐,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推进县域经济转型发展、跨越发展,近期,潼关县建立完善六项制度,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一是实行重点项目县级领导包联制度。包联领导为全县所有县级领导,领导每周至少一次深入项目建设一线,详实查看项目进展和投资完成情况,现场办公解决项目实施的困难和问题,形成的决议等同于县长专题会议纪要效力。
二是实行重点项目公示牌制度。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简介、工程规划、建设周期、包联领导、责任单位、项目监理等,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实行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制度。要求经发、住建、国土、环保等职能部门及时为重点项目办理有关手续,对于项目立项,在符合规划和立项条件下五个工作日办结;对于规划选址,只要符合规划建设要求的七个工作日办结;对于土地预审,在获得立项和规划选址意见的情况下,按照项目土地预审要求,七日内办结;对于一般建设、产业类项目,县一级环评审批10日内办结。
四是实施重大项目建设派驻临时纪检组制度。临时纪检组由县纪委派驻,依法依纪对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执行国家政策法规、项目资金使用等进行监督。同时成立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督查工作小组,对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开展不定期督查,确保重大项目建设过程“零干扰”。
五是实行重点项目建设日常工作考核制度。县委、县政府把重点项目建设完成情况纳入目标责任考核,重点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一把手为项目建设第一负责人,每年由县项目办和项目牵头部门签订《项目建设责任书》,对项目管理、资金投入、建设进度等工作按月进行量化,作为项目督查、考核的重要依据。具体考核办法按照“月通报、季讲评、半年观摩、年终考核”的程序实施。
六是实行重点项目建设问责制度。根据项目月督查情况,对于不能及时按计划、按要求完成项目日常工作、尤其是办理四项审批或者对项目督查事项办理拖延、不力的,予以全县通报批评;根据季讲评情况,对于连续2次或累计3次督查项目工作滞后、进度缓慢、县一级四项审批未按时限办理以及季讲评挂发项目建设黄牌的,在年度考核中实行扣分,对项目进展情况好的,在年度考核中进行奖加分;根据半年项目观摩情况,对于个别重点项目进度持续缓慢、未开工、未办理相关手续等影响全县考核大局的项目主管部门的领导在项目会议上做大会检查;综合全年项目工作,对于持续半年项目未开工、持续一年项目没有明显进度、严重影响全县项目考核以及在项目建设中发现有重大项目违法违纪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不得进入年度考核、优秀格次,单位负责同志和有关同志不得评优,并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