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2日至16日监察部理论研究中心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宋晓峰一行三人就十七大以来我省行政监察工作情况来我省开展调研。调研组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实地考察、查阅资料、走访群众等形式,除参加省监察厅组织的座谈会外,还深入西安、咸阳等市、县,重点调研行政监察工作情况及取得的理论成果,并对西安市政务服务中心、高陵县榆楚乡便民服务中心、皂南村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以及村便民服务室进行了实地考察调研。 调研组先后听取了省监察厅执法室、效能室、纠风室、政策法规室、监察综合室、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的工作汇报,与部分特邀监察员、专家学者,西安市、咸阳市及其所属部分县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同志就行政监察工作相关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广泛的探讨。调研组在听取了省市县三级行政监察工作汇报后,对我省十七大以来行政监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陕西省纪检监察部门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种职能,行政监察工作有了全面的深化,特别是十七大以来,全面落实《行政监察法》,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载体,创新监察方式,实施过程监督,推行风险防控,全面履行职责,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反腐倡廉制度,如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办案协作区制度、信访听证终结等制度都对行政监察法的规定进行了创造性的落实,有效地推动了各级行政监察机关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纠风以及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了实质的成效,得到了各级政府及群众的支持。希望我省各级行政监察机关及从事理论研究的专家学者,认真总结十七大以来的工作成效,特别是行政监察理论方面的成果,为今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化监督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