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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六个着力”优化投资发展环境


发表时间:2012/08/16 00:00:00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今年以来,潼关县委、县政府抢抓建设陕西东大门的有利时机,坚持“环境立县”的理念,深入开展“转作风、提效能、优环境、促发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和“投资发展环境整治年”活动,通过“六个着力”不断优化政策环境、服务环境、法制环境、社会环境,努力把潼关建成绿色生态的东大门、富裕文明的东大门、开放活力的东大门、平安和谐的东大门。

┈┈着力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了投资环境建设工作机构,从纪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 国土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了城乡建设管理(投资环境保障)综合执法局,形成了一支具有快速处置、独立办案、打击有力的综合执法机构。组织召开了县、乡、村三级干部及部分村民参加的城乡建设暨投资环境治理千人动员大会,先后深入6个乡镇、26个农村(社区)、19个企业(在建项目)集中开展投资环境建设专题调研活动,为县委、县政府依法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

┈┈着力长效机制建设,建立了以县纪委书记为总召集人的城乡建设管理(投资发展环境保障)综 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继续实施项目跟踪服务、一线服务制度,互联审批和牵头部门带办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投资发展环境评价考核体系,制定了《投资发展环境考评工作实施办法》,出台了《潼关县城区房屋征收与安置补偿暂行办法》、《潼关县建设项目统一征地暂行办法》等。

┈┈着力提高办事效率,积极筹建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中心。目前,县一级的“人民之家”、 乡镇一级的“百姓之家”已经建成运行。其中县级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55个,可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社会公共服务事项127项,第一批31个县级部门单位已经进驻,及时为群众和投资者提供手续审批、规费收缴等“一厅式”便民服务。目前已办理各类事项1020件。

┈┈着力规范执法行为,实行入企检查准入制。建立了《潼关县行政执法部门入企检查“十不准”规定》、《潼关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入企执行公务实行登记的规定》,明确要求,除安全生产和环保检查以及公安机关侦破刑事案件外,各级各部门一律不得擅自到企业进行检查,确需检查的必须提前报告县纪委监察局。

┈┈着力优化企业(项目)周边治安环境,充分发挥投资环境保障综合执法局及企业(项目)周边治安环境保障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公布了投资环境保障110举报电话,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重点依法打击强买强卖、封门堵路、敲诈勒索、漫天要价、阻挠施工及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确保了金城小学、连城街、310国道升等级改造等一大批项目顺利实施。

┈┈着力问责问效,制定了《对干扰和破坏投资环境行为处理办法》,把优化发展环境的成效,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各种损害投资发展环境的行为严格问责,对问题严重、影响投资环境建设的典型案件,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倒查追究分管领导直至主要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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