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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强力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发表时间:2010/12/30 00:00:00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今年以来,潼关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固本强基的重点,从强化各项制度的落实入手,突出“四抓”,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抓村民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将村监委会主任每月300元的报酬统一纳入县财政,建立了乡镇党委、纪委与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定期谈话等相关制度12项,规范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调动了监委会成员的积极性。据统计,村监委会建立以来,共对150件(次)村级重大事务进行了监督,提出意见建议156条,拒付村级不合理开支20余万元,协调解决热难点问题64件。目前,该县正在开展评选优秀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活动。

二是抓乡镇机关“廉政灶”制度落实。及时下发了规范公务接待管理的相关文件、规定,并将“廉政灶”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目标责任制。在县电视台新闻频道播出《小餐桌大成效》专题节目,积极推广先进乡镇 “廉政灶”的做法。提出了“廉政灶”基础设施 “七有”标准和运行过程的“六条规定”,并将接待开支列入政务公开范围逐月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截至目前,各乡镇廉政灶共接待130余批900余人次,有效纠正了公款吃喝的歪风,降低了乡镇公务接待费用,年节资约50余万元。

三是抓基层站所党风廉政建设。创造性地开展了以“完善制度、解决问题、提升形象、群众满意”为主要内容的“基层站所党风廉政建设年”活动,明确提出了基层站所党风廉政建设“十有”、“八公开”、“八不准”要求,基层站所党风廉政建设迈上了新台阶。

四是抓基层信访纠纷化解。统一制作了接访工作日志、接访记录等,发至各乡镇,规范了接访程序。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会等反复调研的基础上,将全县乡镇纪委划分为两个办案协作区,整合调配了办案资源。扎实开展“抓基层办案、促社会和谐”专项活动,切实解决基层群众的信访问题。今年以来,该县纪委未收到一例群众反映村干部重大经济问题的信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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