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基层站所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法服务水平,潼关县在全县深入开展“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评选活动。
此次评选的范围主要包括公安派出所、交警各中队、供电站(所)、运管所、汽车站、卫生院、各矿山检查站及电信、移动、联通等与群众关系比较密切的基层站所。评选内容和标准重点涉及站所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优质服务、廉政建设、依法行政、基础设施等6个方面。评选采取明查暗访、发放问卷调查表、综合评议、百分制量化打分办法进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等组成评议评选小组,对参选单位进行评议评选。按分数高低最终确定10个 “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进行表彰。同时还明确规定,基层站所及其工作人员因违法违纪受到刑事追究或党纪政纪处分的、被县(市)以上主管部门或纠风部门处以通报批评以上组织处理的、因乱收费乱罚款等行为被县(市)以上新闻媒体作为反面典型曝光,并经有关部门调查属实的或者群众测评满意度低且得分在60分以下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加该年度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