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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出台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


发表时间:2010/03/18 00:00:00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为保证行政机关全面、正确地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防止和纠正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潼关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县情,出台了《潼关县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该办法由行政错案认定、责任追究、实施程序等部分组成,共28条。包括错案责任追究机关的法制工作机构职责;行政错案的审核、纠正、行政复议;行政错案执法人员和行政机关负责人责任追究;人事、监察机关所承担行政责任、错案机关应负责任和处理时限等。针对造成行政错案的形式及后果,明确了不同的责任追究内容,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操作性。

该办法的实施,将有效规范和约束行政执法行为,防止行政权力的缺失和滥用,杜绝损害群众利益的事件发生,推进我县政治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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