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党政领导问责的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下发后,潼关县高度重视,迅速开展了学习活动。
一是下发通知,动员部署学习活动。“两项规定” 下发后,潼关县迅即分别以县委办和县廉政办名义印发了学习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把学习活动作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积极采取各种形式,迅速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切实领会精神实质,并进行广泛宣传。
二是形式多样,学习活动有声有色。通知下发后,各单位非常重视,分别采取全文通读、重点精讲、座谈讨论等方式进行学习。部分单位以学习宣传“两项规定”为契机,设立了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建立了长期接受监督机制。部分单位把学习“两项规定”与作风建设相结合,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力地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是自查自纠,不断完善廉政制度。各单位在学习活动中,自觉对照“两项规定”,进行自查,在梳理不足的基础上,认真进行整改。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十余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