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的部署,潼关县高度重视,精心安排,迅速在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开展了“小金库”治理工作。
为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在纪委办、财政局、审计局设立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台帐,并从县纪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抽调人员,组成三个检查组,在强化培训、精心准备的基础上,采取现场盘点、核查往来、抽查票据、加强调查、追查来源、核对明细等方法,已对县交警大队等五个单位2007年以来的内控制度、各类报表、对帐单、各类资产、重要票据、合同协议、往来款项进行了重点检查。
检查中发现混淆预算格次、假发票、往来不及时结算等违纪问题及时给予了纠正。
目前,治理工作已完成动员部署、自查自纠两个阶段的具体工作,重点检查阶段的工作正在进行之中,整体工作已初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