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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公安局聘请35名警风警纪监督员


发表时间:2009/10/30 00:00:00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10月29日下午,潼关县公安局隆重举行第二届特邀监督员聘请仪式,聘请35名社会各界人士担任警风警纪监督员。

此次聘请的35名特邀监督员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及新闻工作者、工商企业负责人等各行业人士。特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潼关县公安局全局各级单位和公安民警履行职责、执法执勤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实施监督;反映、转递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的检举、控告;反映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会上,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雷有才组织学习了《潼关县公安局警风警纪监督员制度》,向各位特邀警风监督员颁发了聘书和监督卡,通报了工作情况,并要求全县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要自觉、主动地接受特邀监督员的监督,对特邀监督员提出的批评和建议,要虚心诚恳地接受,认真纠正和改进,并将情况及时向特邀监督员反馈;对特邀监督员反映、转递的人民群众对公安部门和民警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要认真进行查处;对特邀监督员就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有关具体问题提出的询问,必须认真负责地作出答复或解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拒绝;对于不尊重、不支持特邀监督员工作,不虚心接受监督,接待工作中态度蛮横、推诿扯皮的,要以违纪论处,视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特别是对阻碍干扰特邀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责或打击报复特邀监督员,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视情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闵东昌在聘请仪式上讲话指出,县公安局聘请警风警纪特邀监督员是开门纳谏,接受外部监督,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和行风建设的重要举措。他要求,受聘的警风警纪监督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谏言献策,及时提出意见建议,为建设和谐平安潼关做出应有的贡献。同时,要求县公安局认真对待特邀监督员的监督,重视和采纳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整改,促进潼关的公安队伍建设和平安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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