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省、市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精神,确保党的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近日,潼关制定下发了《2009年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依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潼关实际,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对中央农村改革发展方针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制度建设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工作任务与要求,确定了牵头部门、参加单位和县纪委监察局联系室,并从25个方面对2009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设计了统计表,要求各部门、单位务必于2009年11月2日前将统计结果报县纪委党风廉政室。《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按照责任分工,进一步细化措施,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通知》的下发,对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明确任务,夯实责任,确保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必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