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潼关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对新提拔的20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
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是今年推行的“五项制度”之一,旨在促进领导干部对党政纪条规的学习,增强新任领导干部的法纪观念和廉洁意识,促使他们在新的领导岗位上勤政廉政、依法行政,更好地服务县域经济与社会发展。考试采取开卷的方式进行,80分(含80分)以上为合格。试题内容涉及党的十七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部署、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制度及法律法规和党政纪条规等。
为了确保考试严肃、认真,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潼关县任前廉政法规考试领导小组对考试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制定了严格的考试纪律,向参考人员核发了准考证,设立了专门的监考和巡考人员。考试期间,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张毅锋,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刘宝琳前往考场进行了巡视指导。